【炭黑產業網】8月23日消息,近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正式發布了第03/2024-Customs(CVD)號通報,宣布采納印度商工部于今年4月22日作出的關鍵性決定。該決定針對原產于或自中國進口的卡客車輪胎(特指用于客車及貨車的新充氣子午線輪胎,涵蓋輪輞直徑超過16英寸、無論是否配備橡膠管及/或橡膠瓣的款式,包括無內胎設計)進行了首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的終裁,并決定維持對中國相關產品的反補貼稅措施,有效期延長至五年,稅率設定為CIF價格的17.57%。
此次措施具體涵蓋了印度海關編碼40112010項下的全部產品,以及40118000項下符合涉案產品描述的部分進口商品。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當這些編碼項下的產品明確符合通報中描述的涉案輪胎特征時,才會被征收相應的反補貼稅;否則,將免于該稅項。據炭黑產業網了解,此舉措旨在保護印度本土輪胎產業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影響,并自官方公報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標志著中印兩國在輪胎貿易領域的新一輪政策調整正式拉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