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訊,近日,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公開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關于“高耗能企業市場化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的規定,擬適當提高高耗能企業電價,合理疏導天然氣發電、需求側響應等電價矛盾。從2022年7月1日起,高耗能企業電價上漲0.172元/千瓦時,實行5大類17小類(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暫不納入),直至2022年12月31日。
自2023年以來,上述高耗能企業電價由市場化交易決定,不受20%上漲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