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8月5日消息,7月31日,全國工商聯、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第一批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一起與炭黑交易相關的某新材料公司與某科技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調解案。
【基本案情】
2023年初,某科技公司向某新材料公司訂購綠色建筑原材料,共計貨款28萬余元。貨款支付完畢前,某科技公司因環保監測指標問題要求換貨,雙方就產品質量和賠償扣款額度產生爭議,剩余貨款久拖未付。某新材料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剩余貨款。
【調解過程及結果】
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發現某新材料公司屬于某綠色建筑產業商會(下稱商會)會員單位,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邀請商會參與調解。商會調解員通過查閱起訴材料、實地走訪和詢問雙方當事人,了解到案涉貨物為新型環保炭黑,主要用于生產環保油漆和塑料制品。2023年1月,某科技公司向某新材料公司訂購13噸環保炭黑,總價151800元。后某科技公司在產品的環保監測中,發現該批環保炭黑著色力低于正常范圍,遂向某新材料公司提出產品瑕疵賠償,雙方協商后約定按每噸500元進行賠償。2023年3月,雙方訂購第二批炭黑10.4噸,總價116480元。某科技公司支付一部分貨款后剩余11700元未付,并提出第二批環保炭黑的揮發性成分指標也存在問題??紤]到新型環保炭黑還沒有廣泛投入使用,一般鑒定機構可能無法給出準確結論,商會邀請會員單位某大型化工材料企業技術研發人員和本地某大學材料化學系副教授以專家身份共同參與鑒定評估。兩位專家對兩批炭黑分別采樣后帶回實驗室進行化驗,并邀請案件雙方技術人員共同監督。化驗結果顯示,第一批炭黑著色力略低于正常標準,其余指標正常;第二批炭黑揮發性成分指標屬于正常范圍且不存在其他異常。經過前期溝通并結合專家的化驗結果,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有了清晰認識。最終,在指導法官和商會調解員的努力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科技公司按照約定支付拖欠的貨款11700元,某新材料公司撤回起訴。
【典型意義】
本案系產品瑕疵引發的商事主體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雙方均屬于高新科技企業。爭議焦點為新型綠色建筑材料產品質量問題,具有較強的專業性。人民法院與建筑產業商會聯動調解,充分發揮商會的行業影響和人緣地緣等優勢,調解過程堅持以法律為依據,以專業意見為參考,促進雙方互相諒解、消除紛爭。本案典型意義在于,隨著新興產業不斷涌現,高新科技企業之間的商事糾紛多發頻發,且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商會參與調解能夠有效緩和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并對專業領域問題提出專業建議,有助于迅速解決爭議,促進行業和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