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輪胎世界網消息,近日,遼寧省阜新市細河區人民法院,發布一份執行裁定書。
申請執行人為朝陽浪馬輪胎有限責任公司。
被執行人為阜新市公共汽車公司。
據了解,雙方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已做出判決。
法院于2021年11月2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
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但是被執行人至今未自動履行。
在執行過程中,未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
2021年12月29日,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限制高消費。
因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裁定結此次執行程序。
此案已到位金額為0元,未受償標的額為412032元及利息。
法院表示,若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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