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3月17日消息,2023年3月10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3/359/AD18R3號公告,對原產自中國的載重輪胎做出反傾銷情勢變遷復審終裁。根據決定,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14.79%~35.35%的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歐亞經濟聯盟稅號為4011201000、4011209000、870870 9909。利益相關方應于3月24日前提交案件評述意見。
自2014年歐亞經濟委員會啟動對華載重輪胎反傾銷調查以來,該案件反復經歷多次審查和調整。2015年12月,歐亞經濟委員會裁定對涉案產品征收5年的反傾銷稅。而在2021年,該部門維持了原有裁定,并將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6月28日。這些裁定對中國的輪胎行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然而,2022年3月,歐亞經濟委員會對以組件形式出口的中國載重輪胎啟動了反規避調查,并決定對這些產品征收14.79%~35.35%的反傾銷稅。同年4月,該部門又對進口自中國的載重輪胎啟動了反傾銷情勢變遷復審調查。這些舉動顯示出歐亞經濟委員會對中國輪胎行業的反傾銷政策并不會就此終止。
中國輪胎行業自2015年以來一直面臨著歐洲市場反傾銷政策的困擾。雖然中國輪胎生產商在此期間積極應對,通過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拓展海外市場等多種方式提升競爭力,但依然難以擺脫對歐洲市場的依賴。歐亞經濟委員會的反傾銷政策對中國輪胎行業造成的影響是深遠的,不僅會導致輪胎出口量下降,也將使中國輪胎生產商的利潤受到損害,甚至可能引發一系列的貿易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