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車轅車轍網消息,上交所網站9日消息表示,因多期年報信披不真實,海南橡膠被上交所通報批評,有關責任人被監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根據海南證監局查明事實,海南橡膠的子公司上海龍橡國際貿易公司于2016年至2017年發生多筆貨權轉移業務,相關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
上述行為導致海南橡膠2016年虛增收入金額27249.65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3.07%,虛減利潤總額308.44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按絕對值計算)比例為3.50%;2017年虛增收入金額45001.97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4.16%,虛減利潤總額704.64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按絕對值計算)比例為2.72%。
上交所表示,公司在不具有商業實質的情況下進行會計處理,導致多期年度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真實,違反了多項規定。

海南橡膠在異議回復中提出如下申辯理由:
一是違規事項主要是由于龍橡公司相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違規開展業務、謀取私利的個人違法違紀行為,公司不存在主觀故意。公司已將龍橡公司時任總經理、財務總監、財務部部長等人的違規違紀線索移交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紀委,由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紀委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已分別給予開除黨籍、辭退等處分處理。相關人員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問題和線索已移交司法。
二是違規事項未造成重大影響,導致公司2016至2017年發生虛增收入情況并造成出現虛減利潤的情況,但占比較小,公司股票價格和成交量沒有異常波動,也沒有從違規貿易業務中獲利,未給中小股東及上市公司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
三是公司積極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修訂完善現有管理制度,已落實整改,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不過,對于上述申辯理由,上交所認為不能成立。違規行為系子公司人員違規導致、已進行內部處理等不能成為減免責任的合理理由。本次紀律處分已綜合考慮違規事實對關鍵財務指標的影響程度、差錯金額大小、占比等情節,對違規未造成重大影響等異議理由不予采納。
依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海南橡膠予以通報批評,決定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劉大衛、時任董事長王任飛、時任總經理李奇勝、時任財務總監許華山、財務事項具體負責人王勁予以監管警示。
(原標題:虛增2.7億,大型橡膠企業被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