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7 月 30 日消息,2025 年 7 月 29 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山東泰山輪胎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履行高達數千萬元的給付義務,其法定代表人武朋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這一事件讓一起起始于 2014 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再度走入大眾視野,給本就處于壓力之下的輪胎行業帶來了更多憂慮。
回溯此次糾紛,根源要追溯到 2014 年。彼時,山東泰山輪胎有限公司為關聯企業山東聚源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民生銀行濟南分行的 2400 萬元綜合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然而,聚源公司未能如期還款,致使泰山輪胎被牽扯進訴訟之中。2017 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責令聚源公司償還本金、利息以及律師費,總額約 2547 萬元,泰山輪胎等擔保方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由于被執行人當時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在當年 8 月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泰山輪胎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據炭黑產業網了解,在 2025 年 7 月 2 日,這起案件恢復執行。截至恢復執行當日,被執行人山東泰山輪胎有限公司仍有超過 2272 萬元的標的額未履行。因為一直未履行相關義務,法院最終對泰山輪胎及其法定代表人武朋下達 “限制消費令”,禁止其乘坐飛機、G 字頭高鐵等,還限制其在高消費場所消費、購買不動產等行為。業內人士指出,老牌企業都深陷債務困境,對于資金實力更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生存壓力不言而喻。這起案件提醒所有輪胎企業,在追求規模擴張時,一定要重視現金流管理和風險控制,不然一旦市場環境變差,就可能陷入絕境。同時,這也給金融機構以及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伙伴敲響了警鐘,在合作過程中要更加謹慎地評估企業的信用狀況和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