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中國橡膠雜志消息,據海關7月5日消息,不久前,南京一家出口商因商標侵權被處罰。

6月15日,南京某供應鏈服務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輪胎等貨物。
經查驗,該批貨物中有使用“TOYO”商標的輪胎12條,價值人民幣2100元。
東洋橡膠工業株式會社認為,上述貨物屬于侵犯其“TOYO”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向海關提出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申請。
經調查,當事人出口輪胎上使用的商標,與商標權人注冊的“TOYO”商標相同,且事先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已構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貨物的行為。
因此,海關決定沒收當事人侵權貨物(使用“TOYO”商標的輪胎12條),并處罰款525元。
此案雖然涉案貨物較少,處罰金額不高,但仍然警示輪胎出口企業,要時刻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維護自身和他人的相關權益。
(原標題:最新處罰!輪胎出口別再犯這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