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2月17日消息,近日,土耳其貿易部在公告中宣布,對源自中國的特定類型輪胎——重型車輛、農用車及施工機械使用的新橡膠輪胎,作出了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的肯定性終裁。根據這一裁決,土耳其將繼續對涉案產品按到岸價(CIF)征收高達60%的反傾銷稅,該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將持續五年之久。
據了解,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具體包括4011.20.90、4011.70.00.00.00、4011.80.00.00.00和4011.90.00.00.00。此次反傾銷稅的征收,無疑將對中國輪胎出口土耳其市場造成一定影響。
據炭黑產業網了解,土耳其與中國在輪胎貿易上的摩擦由來已久。早在2004年8月20日,土耳其便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啟動了反傾銷調查。一年后,土耳其對該案作出了終裁,并開始征收到岸價60%~87%的反傾銷稅。此后,在2017年12月2日,土耳其原經濟部再次發布公告,對該案作出了第二次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并將稅率設定為到岸價的60%。而最近的這次第三次日落復審調查,則是在2022年11月23日由土耳其貿易部應國內企業申請而啟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