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濰坊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一份行政處罰書。
5月13日,該局委托第三方,對山東昊華輪胎有限公司硫化車間西側排氣筒開展監督監測。
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核實,該公司正常生產,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經監測,該排氣筒VOCS 排放濃度,為28.4mg/Nm3。
其濃度,超出相關規定排放濃度限值的1.84倍。
這種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有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現場影像資料、《檢驗檢測報告》等證據。
7月26日,其向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事先告知書》。
根據相關規定,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對昊華輪胎做出罰款662500元的處罰。
資料顯示,昊華輪胎成立于2011年5月,是國內規模較大的民營輪胎制造商。
目前,這家公司擁有兩個全鋼胎工廠和一個半鋼胎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