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8 月 3 日消息,近日,一則法律執行信息在國內輪胎行業引發了廣泛關注。蘇州優科豪馬輪胎有限公司,這家知名的日資輪胎企業,因一起經濟補償金糾紛,被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為 356,364 元。這一事件不僅標志著該企業與員工姚某之間的勞資爭議進入了強制執行階段,也為在華外資制造業企業的用工合規管理敲響了警鐘。
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及相關司法案件信息顯示,該起案件源于蘇州優科豪馬與員工姚某之間的經濟補償金糾紛。案件歷經一審、二審,最終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要求蘇州優科豪馬向姚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然而,判決生效近三個月后,蘇州優科豪馬未能履行法定義務。2025 年 8 月 1 日,申請執行人姚某向一審法院 ——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號為 “(2025) 蘇 0505 執 4121 號”。至此,這家在華經營近 20 年的輪胎企業正式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
公開資料顯示,蘇州優科豪馬輪胎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為大樂貢,注冊資本高達 2.1 億美元,是日本住友橡膠工業株式會社在華的重要生產基地。公司位于蘇州高新區,專注于汽車用子午線輪胎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其產品廣泛應用于乘用車領域,在中國輪胎市場占據一定份額。
對于一家注冊資本雄厚、技術領先的跨國企業而言,35 萬余元的執行標的金額并非巨額款項。然而,此事引發產經界關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其一,折射出企業內部管理的潛在風險。經濟補償金糾紛在勞資關系中較為常見,通常涉及勞動合同解除、員工安置等環節。蘇州優科豪馬作為一家成熟的制造企業,在此類問題上與員工對簿公堂并最終走向強制執行,這或許暴露出其在人力資源管理、勞動法務合規或內部溝通機制方面存在漏洞。在當下 “以人為本” 的社會共識下,妥善處理員工關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
其二,凸顯了法律執行的嚴肅性與效率。從二審終審到立案執行,整個過程清晰、高效,充分體現了中國司法體系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的堅定決心和顯著效率。這無疑給所有在華經營的企業,無論是外資還是內資,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是企業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拖延或規避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強制制裁。
其三,對輪胎行業具有警示意義。近年來,中國輪胎行業面臨原材料價格波動、市場競爭加劇、環保要求趨嚴等諸多壓力。在此背景下,企業不僅要專注于技術創新和市場開拓,更需注重內部管理的精細化與合規化。一起看似普通的勞資糾紛,若處理不當,可能損害企業聲譽,影響員工士氣,甚至引發連鎖反應,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
截至目前,優科豪馬尚未就此事公開發布評論。市場將持續關注該案件的后續進展,以及該公司將如何應對此次由勞資糾紛引發的公共關系與法律合規挑戰。對于整個制造業而言,此案再次提醒: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是企業實現長遠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