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興源輪胎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被東營市應急管理局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據(魯東)應急罰﹝2024﹞82號文件顯示,興源輪胎集團有限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違法行為: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也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同時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統一協調、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興源輪胎集團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所規定的處罰范疇,因此被處以罰款。
興源輪胎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總部位于東營市廣饒縣。公司經過多年的發展,已成為中國輪胎行業的重要參與者之一,專注于全鋼子午線輪胎、半鋼子午線輪胎以及其他輪胎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