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車轅車轍網消息,9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通輪胎)及相關責任人下達兩則監管函,對佳通輪胎及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李懷靖予以通報批評,對副董事長陳應毅,以及時任12名董事予以監管警示。
佳通遭退市風險警示,情節嚴重!
上交所表示,經查明,2022年4月29日,佳通輪胎披露的2021年年報及相關公告顯示,2021年度,佳通輪胎與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關聯方佳通亞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等發生各類日常關聯交易合計為39.15億元,占上一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388.78%,達到須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的標準。

2021年5月17日、12月27日,佳通輪胎分別召開2020年度股東大會和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補充審議《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議案,均未獲通過。
另經查明,佳通輪胎2020年度、2021年度上半年分別發生各類日常關聯交易合計37.71億元、18.9億元,因未及時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披露,已被黑龍江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針對佳通輪胎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違規,上交所已對佳通輪胎采取監管措施。
上交所表示,佳通輪胎在最近12個月內曾被實施監管措施的情況下,持續發生同類型違規,且因連續兩年日常關聯交易違反股東大會決議,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因此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節嚴重!
董事長被通報批評,13名高層被警示!
上交所稱,佳通輪胎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李懷靖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在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多次未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情況下,未能督促公司規范運作并及時糾正,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對此,佳通輪胎及李懷靖進行辯解,被上交所否定。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上交所對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李懷靖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并將通報中國證監會,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次要責任人方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交所對佳通輪胎時任副董事長陳應毅和其他12名董事,予以監管警示,以下為具體名單:

上交所稱,佳通輪胎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上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并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原標題:上市輪胎董事長,被通報批評!)